5月25日,平谷法院对该区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当庭宣判:装修工冷某因从高空抛下超过3公斤重的铝合金条,构成犯罪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冷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,吸取教训,认真反思悔改。
检方指控称,冷某从事装修行业,在2021年4月3日上午10时许,冷某通过朋友介绍前往平谷区平翔东园小区一户6层住宅进行拆除窗户作业。冷某拆除窗户时剩余二十多根铝合金条,冷某将铝合金条捆起后,将这些铝合金条(长60-100厘米,共22根,重3.39公斤)从该户六层窗户抛出,掉落在从该楼单元口外出的白某某面前。检察机关认为,冷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,其行为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庭审中,控辩双方就冷某主观是否有“故意”展开了辩论。
辩护人称,冷某主观上不知道高空抛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在看到没有人经过,才实施了抛掷物品的行为,从结果上看,冷某看到被害人白某某后进行大喊,白某某听到后才避免了伤害后果的发生,未造成严重后果。因此,辩护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罚,对冷某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。
公诉人分析指出,案发时冷某所在位置为六层楼的高度,距离地面达十几米;从抛掷物品的重量来看,重量达到3.39公斤,而且,铝合金窗框两头为尖锐部分;从案发时间看,当天为周六上午10时,是居民出入的高峰期,单元口更是居民出入的必经通道。综合以上情况,冷某的行为极易造成人身伤害。
公诉人还认为,冷某作为从事专业拆除窗户人员,在安全方面有更高的注意义务,其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,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冷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,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,但足以达到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,应予惩处,最终做出上述判决。
宣判后,法官提示大家,高空抛物、坠物行为危害极大,防不胜防,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。日常生活中,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,一定要遵守“高空抛物不可为”的法律共识与行为底线,随手一抛,不只是不文明,也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。
法官还建议,小区物业等管理单位应对高层建筑定期巡查,积极向居民宣传安全教育;被害人如果遇到高空抛物行为的不法侵害时,应当立即报警,寻找目击证人,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